腾冲市第七中学集中统一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腾冲市第七中学集中统一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腾冲市第七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经《腾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腾冲市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腾教发〔2017〕172号)文件批准以及教育局营养办发《招标文件—模板》要求实施,集中统一采购采购人:腾冲市第七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过充分论证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分四个标段进行采购。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有意者请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回函竞标。
2、采购范围
第一标段:畜禽鲜肉鲜蛋类和鲜活水产品鱼虾类
第二标段:新鲜植物蔬果类
第三标段:饵丝、米线等副食类
第四标段:面粉、咸菜、各种辅料调料、干菜。(代购洗涤用品)
3、报价人要求
报名申请人必须是在腾冲市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4、纪律要求及责任追究
4.1集中统一采购全过程要做到透明、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吃拿卡要、人为干预、人情关照、钱权交易。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2严禁参与食材采购竞选者有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各标段的食材采购竞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4.3符合条件的食材采购竞选者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食材采购竞选,但其市场资质主体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必须涵盖相应的食材采购竞选标段。
4.4通过集中统一采购确定的供货商必须本人履约,不得转让和转包。若发生转让和转包等行为,转让和转包双方除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外,集中统一采购主体应立即终止合同,启用备选供货商实施供货。
4.5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对供货商及所供货品进行跟踪监测检查检验,发现不按规范要求供货的,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合同,更换供货商,同时违约供货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6供货过程中,学校应规范运行,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台账,确保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对玩忽职守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4.7其他要求:
4.7.1严格实行供货黑名单制和供货评议制:供货方所供货品只要出现一次质量不合格,达不到食品相关质量要求和标准的,一经查实,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之外,立即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列入黑名单;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每年不低于两次,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供货商,在界头镇辖区内永远不得再给学校食堂供货。
4.7.2供货商无法提供学校预订货品,应及时直接与学校沟通,确定替代货品,并及时供货到位。若发生不能提供学校预订货品而又未及时与对方沟通解决办法,或所供货品与学校预订不符等情况,影响到学校对学生正常供餐,供货方应负全责,同时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列入黑名单。
不管因任何原因终止供货合同,停止履约供应商,须将具体原因及时上报学校,起用备选供货商,不能影响到学校的正常供餐。
5、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7年07月31日至2017年08月08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公告要求材料证明等到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腾越镇满邑社区华园二小区66号)报名登记,同时提交询价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并购买《询价采购文件》和《询价回函文件》(格式文件)。
6、询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询价回函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0日14时30分,地点:腾冲市第七中学,地址:腾冲市界头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回函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地址
本公告同时在腾冲市境内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腾冲市第七中学
地 址:腾冲市界头镇
联 系 人:龙德政
联系电话:1398757950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腾越镇满邑社区华园二小区66号
联 系 人:杨家全
联系电话:13987541818
2017年07月31日